去年,
馬來西亞宣佈從2023年12月1日起,馬來西亞對中國公民等實施停留不超過30天可免簽入境的便利措施!一時之間,不少人立刻預定機票打算趁着春節前往離中國較近馬來西亞好好度假幾天。
然而,最近一則新聞刷爆了朋友圈!
一位16歲女孩莫莉原本打算前往馬來西亞與在當地留學的姐姐團聚,原本打算2月9日大年三十那天從廣州飛往吉隆坡。然而令她沒想到卻在登記當天被拒登機,通宵流落白雲機場,明明早就訂好了票,爲什麼卻被拒絕登機?
據瞭解,莫莉在2月4日就在出行平臺預訂了2月18日的返程機票並付款,據莫莉提供的訂票訂單截圖顯示,出行平臺顯示最晚於2月17日出票。
2月9日,莫莉按照馬來西亞要求,準備好了往返機票付款信息、酒店預訂信息以及提前填寫好了馬來西亞官方入境卡,從海口飛到廣州,準備由廣州出發前往吉隆坡。但是在白雲機場櫃檯,莫莉卻被拒絕登機,工作人員告訴莫莉,原因是“
返程機票還在出票中”。
據莫莉說,她試圖聯繫出行平臺客服,並未打通電話。
工作人員提出可現場購買她們提供的機票即可登機。但沒能購買機票成功,莫莉最終沒能搭上前往吉隆坡和家人團圓的航班。
買了票但未出票,最終沒能順利登機,到底該誰來負責?
根據中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所公佈的相關政策,馬來西亞目前對中國公民實施免簽入境政策,
根據馬方最新入境要求,出發前需要準備已付款的返程機票。
另外,根據中國領事服務網所載明的相關信息顯示,外國旅客入境馬來西亞,
需向移民官員出示以下重要證件:
以下重要證件缺一不可!
有效期在6個月以上的護照或其它種類合法身份證件;
與入境目的相符的有效簽證;
1000美元以上的現金或信用卡;
酒店訂單信息;
打印好的返程機票。
由此可以看出,入境馬來西亞前需要提前準備好返程的機票,那麼本次事件的核心問題是:
第一,網購機票未及時出票,相關責任由誰承擔?
第二,航空公司是否有權利拒載返程機票未出票的乘客?
經過查詢相關訂票平臺軟件, 在消費者訂機票時,很多平臺都會有相應的出票承諾,比如一小時內或兩小時內出票。
根據民法典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平臺應當履行其作出的承諾,如未按照承諾履行義務,那麼應當承擔賠償消費者相關損失的法律責任,消費者有權進行索賠。
訂票平臺會顯示預估出票時間,
需留心同一航班出票時間可能不同。
而對於航空公司是否有權利拒載返程機票未出票的乘客,航空公司與旅客之間的法律關係不僅是航空運輸合同關係,也是提供服務的經營者和消費者的關係。
航空公司拒載旅客必須依據法律規定、合同約定或已向旅客充分提示和說明的相關規定,拒載旅客屬於限制消費者權利的行爲,航空公司需要提前盡到了充分提示、說明的義務,如僅僅依據其內部規定作出拒載旅客的行爲,可能會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免籤國家旅遊需要注意什麼?
途風旅遊網機票顧問建議:對於目前各國的免籤政策要了解清楚,可選擇登錄所去國家的移民局官網查詢,也一定要選擇靠譜的訂票平臺預定機票;
對於在不同平臺預訂的機票,一定要確認機票的出票以及入境的機票規定。
一般平臺上對於出票時間都會顯註標明;
對於入境免籤國如果需要第三方國家轉機,一定要注意第三方國家的過境政策;如:是否需要過境籤,是否需要聯程往返機票,是否需要全程酒店住宿預訂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