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歷史
清空歷史

    請選擇您期望搜索的類別

    首頁旅遊資訊美國其他目的地美國旅遊Tips › 留學美國:赴美留學簽證申請詳解

    留學美國:赴美留學簽證申請詳解

    2011-03-31 11:44:53

    custom-icon 1.美國留學簽證簡介(主要講述F1簽證,對M1、J1和H1簽證有參考作用)



    F1簽證是簽發給在美國政府認可的學校全時就讀的外國學生的一種簽證。這些學校可以是美國政府所認可的大學、學院、專業學校、中小學校、技術或職業學校、語言學校等。在這些學校就讀的外國學生所進行的是較長時間的正式學習,目的是完成學校所規定的學業,取得學位、畢業證書或學歷證明。語言學校可免除這一要求。


    當您持F1簽證進入美國時,得到一張I-94卡,上面蓋有"D/S"(Duration of Status)即"身份期",以及你將入學的學校名稱。每當你離開美國,再次入境時,你就會得到一張新的I-94卡,允許你在美國停留到身份有效期。你可以申請I-94卡的延期。



    2.學生簽證的特點



    (1) 簽證有效期長,一般為5年有效。持該簽證一旦進入美國,只要保持註冊學生身份,居留期可長達8年。而且,如果沒有特殊情況,簽證不用延期;



    (2) 該簽證在有效期內,可以自由出入美國,只要不構成學業中斷,出入時間沒有限制;



    (3)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赴美國伴讀;



    (4) 可以有限地工作,也可向移民局申請打工許可證;



    (5) 如果因為健康或學術上的原因,可以減少課程或學時,不必進行全時制學習,同時仍然保持其學生簽證,而且不用向移民局申請獲准,只需要有學校的專任官員書面認可;



    (6)如果取得大學畢業以上的學位,想通過職業移民申請綠卡,比其他非移民簽證有更多的有利條件。



    3.申請學生簽證的條件



    (1)學校要有資格核發國外學生入學資格證書,申請的學校系美國移民局所批准同意招收外國學生的學校,美國有各種學校總數有10萬所,並非每個學校都自然可以招收外國學生,只有向移民局申請並獲準的學校,才有資格招收外國學生和核發資格證書;



    (2)學生要有一定英語水平,為了證明學生能夠順利進行學習,使領館要求申請人有一定的英文水平並以英文考試成績來衡量,如托福,GRE和GMAT等成績;也有的沒有經過考試,甚至去美國讀語言;一般來說,這類學生申請簽證比較困難,有的學校也錄取英文水平不高的學生,但要使簽證官相信學校將提供有效的英文輔導;而且,學校要在資格證書上註明或者在錄取信上寫明;



    (3)學生獎學金,助教、助研助學金或學費免除和申請人自己的經濟來源,學生從學校獲得經濟資助,或是學校提供學生一些工作機會,用收入支付學習費用;如果是自費或半獎,要出示資金來源的證明;



    (4)申請人證明自己在其居住國擁有的財產、物業、親人、工作機會等;這是促使申請人回國的紐帶,但學生一般在國內的紐帶非常弱;只能從其回國發展的傾向和計劃中去主觀判斷,選擇適當的學科,面試前作好充分準備,證明申請人在回國後憑藉這一完成的學業,事業上能獲得巨大的發展。



    4.學生簽證呈報的文件(有些材料如果沒有,可以不出示,但前四項是必須的材料):



    (1)兩張填寫好的申請表(OF-156)。兩張1-1/2英寸(37X37毫米)照片;



    (2)中信實業銀行出具的405元的簽證申請費;



    (3)有效護照,以前有出國記錄的舊護照或證明材料;



    (4)I -20表(合格證書);



    (5)TOEFL、GRE或GAMT等成績單;



    (6)學歷證書,學校成績單等;



    (7)美國學校錄取信或獎學金的證明信和重要來往信件;



    (8)第一學年所有學費和生活費的資金的證明。以您的名義、配偶或直系親屬的名義存的定期存單原件,或者銀行開具的存款證明;表明您在銀行有足夠的存款來完成您第一學年的學業,提交由出資人簽署的聲明書,如果出資人有很多的資產,您還得提交他(她)工作的證明;



    (9)由美國親屬出具的經濟擔保書,即移民局的I-134表;現在,這種擔保,對於學生簽證已基本上沒有太大意義;而且,有的會起反作用;



    (10)房產證、駕駛證、私車行駛證、戶口本、結婚證、孩子出生證和家庭生活照片等;



    (11)申請人現在的工作證明(如果已經工作),重要科研成果獎勵證書等;



    (12)申請人工作單位、教授或導師的推薦信,要獲得留學生簽證,申請人必須使領事官員相信他符合1952年《移民與國籍法》修正案條款中第101(a)(15)(F)(i)項,符合留學生簽證的要求。



    5.關於財力的特別說明



    留美學生必須保證在美學習的整個過程中有足夠的資金,以免造成公眾負擔或非法打工;留學生必須提供可信的材料,證明他在美國第一年和以後每年的學習都有足夠的資金來源。



    (1)資金來源



    1)校方資助:美國大學通常資助的種類有獎學金、定期生活津貼、研究生研究資助或教書資助;如果留學生獲得的是這種資助,那將明確寫在I-20或IAP-66表上,同時留學生還應該呈交校方提供的其他有關經濟資助的材料。有的學校減免學生部分或全部學費;另外,有的學生獲得了社會組織或團體的助學金;例如,有的體育或宗教組織出資,有的是企業出資,而且打印在I-20表上;這類資助,簽證官比較慎重,一般要求出示相關證明和表明原因;



    2) 個人存款:申請人可提供用個人或家庭存款來支付在美國學習期間所需費用證據,證明資 金隨時都可以供學生使用,而且可以轉到美國去,同時申請人應該說明資金的來源。以前,一般只要出示第一學年的費用就可以了;現在,要有今後幾年有可靠的費用來源的證明;而且,要有申請人父母或配偶出具的書面承諾及其能力證明,表明:如果因為某種原因,獎學金未得到,自己也有足夠財力支付學費,不依靠打工也可以完成學業。



    (2)經濟擔保



    經濟擔保書或其他有關人員提供的經濟擔保,申請人應該提供公證的經濟擔保書(I-134或其他書面材料),以便保證擔保人給留學生提供明確的資助,經濟擔保人不一定是美國公民或在美國的居住者,領事官員要仔細查驗這種經濟擔保書,辦理經濟擔保不僅僅是幫助學生進入美國的一種手續,而是對留學生的絕對負責,對美國政府的保證,擔保人按擔保書所承諾的那樣提供一定的經濟擔保。



    遺憾的是,不少申請人要求擔保人提供經濟擔保只是為了得到簽證,而根本不考慮擔保人是否確實給予資助,簽證官已經知道怎樣辨認類似這樣的擔保書,提供這種缺少信任的擔保書會給其他材料帶來消極的影響,也會給申請人帶來不利的影響,申請人如果提供不真實的擔保書不但不能幫助他,反而會破壞他的機會。



    申請人在美國有親戚甚至由其作經濟擔保,往往適得其反,增加其"移民傾向"色彩,使簽證變得困難;移民官認為,你不回國的可能性更大。



    有時,一個申請人有幾個擔保人,每個擔保人承擔費用的一部分。還有的時候,經濟條件好的人同時給一個以上的申請人做擔保;但在任何情況下,簽證申請人必須提供有關材料來證明他的擔保人的資金來源,簽證官將仔細查閱這些材料,確認擔保人有能力提供資助,而不至於給擔保人或他的家庭帶來困難,造成申請人非法打工。除了經濟擔保書外,申請人應該提供以下證據:



    擔保人居住國的所得稅單,例如:個人W-2或美國居住者的IRS1040表,個人稅收單和/或美國全國知名的企業提供的就業證。



    如果擔保人收入很少或沒有收入,但有足夠的存款,需要提供銀行證明,銀行證明應顯示在持續一段時間內的平均節餘;如果為了得到銀行結算單而臨時集資開帳戶,不構成足夠的資金來源的可信證據;同樣,將資金放在申請人的戶頭上,或把錢存在學校里而未能說明資金來源,通常是沒用處的。



    簽證官將仔細評價促使擔保人如期支付經濟資助的因素,如果擔保人是申請人的近親,那麼,如期支付資金的可能性就大些,如果不是親屬,可能性就小些;不管是什麼關係,簽證官必須確定提供經濟擔保的原因,並就是否能履行諾言而作出判斷。 custom-icon

    跟團出遊

    當地玩樂

    私人定製

    獨家服務